签证类型:日本商务签证(一年多次往返) |
签证费用:900元/人 |
受理时间:5-7个工作日 |
费用包含:日本商务签证(一年多次往返) |
辖区范围:粤、桂、闽、琼四省为广州受理;沪、浙、苏为上海受理;其他为北京受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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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基本资料
申请对象
申请人当地日资企业商工会的会员企业的总公司(日本国法人)邀请的中国公民(有业务往来关系), 申请人须去过一次日本,且是进行商务活动。
1、护照 护照尾页需持照人亲笔签名;有效期需至少半年(从所申请签证有效期最后一天算起);护照至少有2页供使用的签证空白页。
2、相片 2张大一寸白底或蓝底相片。
3、身份证 正反面复印件,内容必须清晰。
4、户口本 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,如集体户口,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。
5、个人资料表 (日本商务入境申请书) 请用正楷认真填写每一项内容,此信息的真实性及完整性,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。
6、亲属名单表一份。
中方单位资料
1、单位证明信 需要用中文打印且每份在职证明只能担保一位申请人 (1)用公司便笺纸打印,上面有公司地址、电话号码、传真号码等联系信息(2)内容需有:a、申请人的护照号码、出生日期、职务、薪酬、入职时间;b、出发时间、目的以及行程;c、保证申请人会遵守目的地法律并按时回国。(3)落款处打印签字人的姓名拼音及职位,加盖公司公章及签名。
2、单位资质证明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。
邀请方资料
日方需提供的资料 (由申请人的当地日资企业的负责人制作)
(1)日方提供的身元保证书(保证事项包括滞留费,归国费用,遵守法令三项内容)(必须加盖公章:株式会社方形印章和/或代表取缔社圆形印章)。
(2)日资企业商工会等的会员名簿(该公司栏当页)复印件.
(3)滞在予定表(出发日期必须在送证日起计至少10天后),由当地日资企业的负责人制作.
(4)商工会多次申请理由书(由当地日资企业的负责人制作,并盖上当地日资企业的公章)
(5)两人或两人以上申请要出具名单表(具体有模板)
特殊人群
1、暂住人员 广州领区接受在广东、广西、海南三省内工作的申请人资料,户籍地址和工作地址不同一省份都需提供居住证复印件。
备注:
领区划分:
北京领馆:北京市、天津市、陕西省、山西省、甘肃省、河南省、河北省、 湖北省、湖南省、青海省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、宁夏回族自治区、西藏自治区、内蒙古自治区
上海领馆: 上海市、安徽省、浙江省、江苏省、江西省
广州领馆: 广东省、海南省、福建省、广西壮族自治区
沈阳领馆: 辽宁省(除大连市)、吉林省、黑龙江省
重庆领馆: 重庆市、四川省、贵州省、云南省
大连办事处: 大连市
青岛领馆: 山东省
香港领馆: 香港特别行政区、澳门特别行政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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咨询电话:0755-8899 0123
签证必读
签证须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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